中文域名: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公益
扫码关注我们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两个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30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10496


根据我院相关工作实际需要,需采购两个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含竣工结算)审核服务,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两个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包1.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招标控制价3万元。

包2.竣工结算审核服务,招标控制价12.77万元。

以上招标控制价为两个项目的费用,投标人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1.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包2.竣工结算审核服务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四、评标方式

意向供应商分别参与包1和包2的投标报价,可同时参与,也可只参与其中一个包。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要求,同一个采购包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同一个采购包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备注: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

五、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基本情况

招标人下属南平分院承建的“南平特种设备实验和作业人员实训基地”和龙岩分院承建的“福建省专用车辆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均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其中,“南平特种设备实验和作业人员实训基地”项目经发改部门批准的投资概算为4491.71万元,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送审价2780.4169万元;“福建省专用车辆产品质量检验中心”项目经发改部门批准的投资概算为5952.9848万元,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送审价4312.8218万元。

(二)相关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两个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含验收不通过的整改时间);18个日历天内完成两个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含验收不通过的整改时间)。

2.每个建设项目的每项审核需提供签章的纸质审核报告6份及对应的电子版。其中,“南平特种设备实验和作业人员实训基地”项目竣工结算按主体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补充工程分别出报告。

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审核服务总合同,南平分院、龙岩分院分别就各自承建的建设项目与中标人签订审核服务分合同。

4.本项目为总价包干(若竣工结算送审价有所增减,不调整中标价),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费两个分院各承担50%,竣工结算审核服务费两个分院按各建设项目送审价比例承担相应费用。

六、验收方式

1.项目完成后,中标人申请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组将核对中标人所提供的审核报告等材料,形成验收是否通过的结论;

2.若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组须向中标人说明不合格理由(不合格理由不能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中标人须根据不合格理由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次执行第(1)点所述的验收流程;再次执行验收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七、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通过后中标人提供实际支付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招标人下属南平分院、龙岩分院在15个工作日内分别支付。

八、违约情况

1.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招标人需重新组织本项目采购的,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投标价30%的价款作为赔偿。

2.中标人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3.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九、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包1.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

1.资格文件

1.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予以废标处理。

2.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一致,加盖公章)。


包2.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1.资格文件

1.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予以废标处理。

2.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一致,加盖公章)。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201室 邮编:350008

3.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591-88700575

4.监督电话:0591-8780888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2.报价单.docx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分享到: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025
培训报名:0591-87843691 作业人员领证窗口:0591-87818105 报检热线:968829 值班电话:0591-88700799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 邮编:350008
闽ICP备05000049号-1 | 闽ICP备05000049号-4 | 闽公网安备:35010402351481 | 技术支持:福州掌控软件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