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采购人)日常办公,需采购2025年办公用品及日常用品。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
省特检院(省锅检院)2025年办公用品及日常用品采购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16万元(其中特检8万、锅检8万。合同期内中标人在配送办公用品及日常用品过程中应及时统计未结算的合同金额,若累计配送金额达到招标控制价,应立即停止供货,并及时反馈招标人。若造成超额配送,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需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采购人不接受就本项目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四、评审方式
参与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应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并接受采购人以最低价法进行评审。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采购人将现场通过摇球的方式随机抽取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自行放弃成交资格、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出现资格不符合的情形导致响应被否决的,剩余合格供应商仍满足三家的,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剩余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重新进行采购。
备注: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评审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审阶段,采购人先审核供应商资格,如供应商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审阶段。
2.如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一经发现,其本次响应将被否决;同时,采购人将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不接受相关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五、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1.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省特检院(省锅检院)2025年办公用品及日常用品报价单(见附件1)。
2.因采购人无法准确描述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报价单中列明的品牌、规格型号的产品参数作为最低技术要求,请投标人以此为参考进行单价报价。
3.因实际工作中对采购项目会产生新的需求,报价单中无法涵盖所有产品,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采购的产品不仅限于此报价单中产品,报价单以外的产品供应商需承诺不高于市场同产品价格,并以最具市场竞争力的价格提供产品。
4.采购人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供货要求,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人的供货需求后3个工作日内应将相应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成交供应商送货时应附送货清单。
5.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正品且与订单一致,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6.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7.成交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应采用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其中包装应适合远程运输,并能防潮、防冻、防震、防锈,不致因上述原因出现任何损坏,成交供应商应对包装不妥造成的锈蚀及其他损失承担责任。包装材料应采用可回收材料并确保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8.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从次日起算)12个月(货物依法标注有效期的,其有效期不得少于质保期;国家有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为质保期。在质保期内正常使用中采购人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及时予以调换或维修。
9.合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采用两种形式,其中一种履行完毕,合同即为结束。具体为以下两种形式:
(1)以省特检院、省锅检院分别总金额8万元为截点;
(2)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为截点。
六、违约情况
1.成交供应商若无法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成交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采购人提出供货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未按时交货的,每延误1个工作日(不足1个工作日按1个工作日计算),成交供应商应支付延期交货金额5%的违约金。成交供应商延迟供货,影响采购人工作的,采购人除了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违约金外,还有权向第三方购买该货物,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按实支付。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违约金达到合同总额30%,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不是正品的,经查实,成交供应商须支付该货物价格三倍的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因内在的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货物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产品设计缺陷、质量缺陷、其他内在缺陷等原因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负责,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采购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交货时间延误,成交供应商应书面提交材料与采购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成交供应商延误时间。
6.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七、验收方式
1.交货后成交供应商申请验收,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是否通过的结论。
2.若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采购人须向成交供应商说明不合格理由(不合格理由不能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且采购人有权进行退货处理。成交供应商须根据不合格理由进行整改或二次送货,整改完毕或二次送货后,再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再次执行第1点所述的验收流程;再次执行验收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八、付款方式
1.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供货,按月支付。验收通过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实际支付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准确无误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2.如成交供应商逾期提供发票,则采购人相应付款期限顺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2保持一致,加盖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予以废标处理。
2.报价文件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1一致,加盖公章)。
(2)供应商报价的品牌、型号不在报价单之列的,需随报价文件附该品牌型号的样品(密封包装)以供评标专家确认,未提供样品视为不符合要求,按废标处理;评标专家认为投标人提供的其他品牌型号的样品技术参数并不高于招标人列出的品牌型号的,按废标处理。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5日09: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201室邮编:350008
3.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591-88700575
4.监督电话:0591-87808884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作废标处理。
附件1.省特检院(锅检院)2025年办公用品及日常用品报价单.xlsx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