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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电梯检测辅助工作外包自行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6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163


为满足我院(采购人)工作需求,需对电梯检测辅助工作进行外包,现针对该服务进行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电梯检测辅助工作外包采购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项目总控制价2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各项目明细预算单价控制具体如下:

序号

辅助项目明细

计价单位

预算单价(元)

1

电梯检测配合服务

元/台

120

2

台班

元/台班*天

220

3

砝码租赁

元/吨*天

10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需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供应商具备电梯维修资质或电梯检测资质。

4.采购人不接受就本项目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四、评审方式

参与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应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并接受采购人以最低价法进行评审。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采购人将现场通过摇球的方式随机抽取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自行放弃成交资格、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出现资格不符合的情形导致响应被否决的,剩余合格供应商仍满足三家的,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剩余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重新进行采购。

备注: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评审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审阶段,采购人先审核供应商资格,如供应商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审阶段。

2.如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一经发现,其本次响应将被否决;同时,采购人将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不接受相关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五、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内容

序号

辅助项目明细

备注

1

电梯检测配合服务

成交供应商指派的配合人员(需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必须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电梯修理T证),且对各类别电梯结构原理有深入了解,熟知其检测过程视频的录制要点,配合采购人电梯检测人员完成检测过程视频的录制、上传,并全过程保障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台班

辅助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节假日加班费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天数按照从辅助人员到达辅助工作现场开始直至(当天)辅助人员最终离开辅助工作现场,当天工作时长累计每超过4小时/人计为1天,当天工作时长累计未达4小时计为半天。

3

砝码租赁

砝码运输成本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每天砝码租赁费不超过2000元。

(二)相关要求

1.成交供应商拟派辅助人员应能适应因项目需要,安排节假日等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特殊情况;

2.成交供应商应为拟派辅助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且保额不低于60万元/人;

3.成交供应商拟派辅助人员需严格服从采购人项目负责人的调度和管理,严格执行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要求,以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因成交供应商拟派辅助人员原因而产生的一切安全问题和责任,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成交供应商需指派1名项目专员负责对接本项目,并满足采购人省内委托业务2小时内响应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回应采购人关于具体项目的辅助明细、项目时间和时限要求等);

5.成交供应商需按照每台班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置专业的电梯检测辅助人员,并在经双方确认(由采购人的具体项目负责人和成交供应商的项目专员在项目前期对接时确认)后的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辅助工作;

6.成交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的具体项目要求,在采购人具体项目负责人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提供指定重量的砝码。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砝码重量检定证明,并对所提供砝码重量负责,由砝码重量误差导致的一切项目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在各具体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人的具体项目负责人提前24小时与成交供应商的项目专员对接后,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的项目延期,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8.合同履行期限要求:合同履行期限采用两种形式,其中一种履行完毕,合同即为结束。具体为以下两种形式:

(1)以委托总金额20万为截点;

(2)以合同签署日之后一年整为截点。

9.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违约情况

1.成交供应商若无法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成交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2.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若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支付合同最高总金额(人民币二十万元)30%的违约金。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3.成交供应商拟派辅助人员若不服从招标人项目负责人的调度和管理,或不严格执行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要求,以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如发现经查实,按每人次扣1000元且须在24小时内更换相关人员,出现3次及以上,视为成交供应商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成交供应商若不能满足采购人省内委托业务2小时内响应要求的,按单次每超过1小时扣500元,单次超过8小时以上或累计超时24小时以上的,视为成交供应商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在各具体项目执行过程中,招标人的具体项目负责人提前24小时与成交供应商的项目专员对接后,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的项目不能按时开展的,按每延期1天扣5000元,累计延期3天及以上的,视为成交供应商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成交供应商若不能按照每台班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置符合要求的专业的电梯检测辅助人员,并且在招标人提出异议后4小时内未能整改,视为成交供应商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在经双方确认后的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辅助工作,按每超出0.5天扣1000元,累计超出3天及以上视为成交供应商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支付本合同最高总金额(人民币二十万元)50%的违约金且三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任何采购活动。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双倍赔付采购人实际损失。

七、验收方式

在电梯检测辅助工作外包具体项目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照具体项目验收确认单对具体项目进行验收。

八、付款方式

1.验收通过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实际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准确无误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实际付款金额等于各具体项目实际付款金额之和;各具体项目实际付款金额等于各具体项目预计付款金额减去违约扣款金额

2.如成交供应商逾期提供发票,则采购人相应付款期限顺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予以废标处理。

(3)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与附件2保持一致,加盖公章)

(4)有效期内的许可项目包含电梯修理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核准项目包含电梯检测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报价文件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3一致,加盖公章)。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12日09: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201室邮编:350008

3.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591-88700575

4.监督电话:0591-87808884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2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docx

附件3报价单.docx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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