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采购人)研究需求,需针对《基于BDS的加装电梯钢结构井道沉降监测关键技术与应用》软件开发及测试服务进行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基于BDS的加装电梯钢结构井道沉降监测关键技术与应用》软件开发及测试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1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需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3.采购人不接受就本项目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四、评审方式
参与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应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并接受采购人以最低价法进行评审。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采购人将现场通过摇球的方式随机抽取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自行放弃成交资格、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出现资格不符合的情形导致响应被否决的,剩余合格供应商仍满足三家的,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剩余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重新进行采购。
备注: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评审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审阶段,采购人先审核供应商资格,如供应商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审阶段。
2.如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一经发现,其本次响应将被否决;同时,采购人将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不接受相关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五、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采购背景:加装电梯钢结构井道因其安装便捷等优势逐步取代了传统的钢筋混凝土电梯井道被广泛应用,但这类结构在长期运行过程中,容易因地基不均匀沉降、载荷影响等原因产生结构变形与沉降。本项目旨在解决加装电梯钢结构井道沉降在线监测、预警方面的关键技术难题,项目通过建立钢结构井道安全状态评价模型、搭建BDS井道沉降自动化监测平台、研究GNSS监测数据解算,实现井道沉降情况和沉降趋势的自动化分析及沉降预警功能,保障加装电梯的安全运行。通过电梯钢结构井道沉降监测平台的搭建和部署,实现加装电梯钢结构井道水平位移、天向位移、倾角等重要参数的在线监测,有效地对监测数据进行管理和大数据分析,可为加装电梯安全和既有建筑物安全提供一种数据分析手段。
2.研发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半个月内交付。
3.交货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4.采购标的:本次《基于BDS的加装电梯钢结构井道沉降监测关键技术与应用》软件开发及测试服务,在采购人进行GNSS沉降监测设备现场安装的基础上,开发电梯钢结构井道沉降自动化监测平台并配合开展系统功能测试。
(二)技术要求
1.实现功能要求
本次《基于BDS的加装电梯钢结构井道沉降监测关键技术与应用》软件开发及测试服务,在采购人进行GNSS沉降监测设备现场安装的基础上,开发电梯钢结构井道沉降自动化监测平台并配合开展系统功能测试,服务器和客户端应支持国产化环境。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实现以下内容:
(1)卫星云图展示功能:通过卫星云图显示监测点区域位置。
(2)驾驶舱模块:融合展示系统运行状态、设备在线状态、告警状态、卫星云图及三维场景。
(3)数据存储和管理功能:监测数据(位移、加速度、倾角等)存储,支持数据搜索、筛选批量导出。
(4)数据分析:可查看所有监测类型的数据和数据趋势分析,能够有效掌握GNSS沉降监测点的监测数据变化情况等。
(5)监测数据展示功能:通过图表形式展示监测点某一时刻的监测数据(位移、加速度、倾角等)信息以及某一时间段的数据过程线。用户选择具体GNSS设备后,即可显示该设备近一周数据变化趋势曲线,即沉降轨迹。用户可以选择时间段,支持单日、本周、本月、本年度和用户自定义时间周期,刻画点位数据变化趋势。
(6)项目管理:支持编辑项目名称、地图坐标、项目地址等信息,配置完成后在驾驶舱显示。
(7)设备管理:支持GNSS设备录入、数据导出、设备远程控制、固件升级、关联监测类型等功能,实现全方位的设备管理。
(8)告警处置功能:具备GNSS监测点告警配置功能,平台基于监测数据,根据告警配置实现实时预警。当沉降监测点位数据超过预警值后,系统触发告警处置,并生成告警记录。预警消息的发布支持平台、短信等方式,通过平台实时推送至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配置人工复核数据功能,工作人员可在线填写处置记录,完成告警处置闭环。
(9)API接口开发:为配合GNSS沉降监测设备技术指标验证,对采购人提供的样机系统进行必要的加工,开发与样机通信的API接口,实现数据的实时传输和交互。数据应加密传输。
(10)数据推送功能:平台监测数据可转发至第三方平台(支持HTTP,MQTT等方式传输)。
(11)高效性:设计数据库结构,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高效访问。
(12)可扩展性:设计时考虑未来可能的功能扩展,确保应用程序架构的灵活性。
2.软件性能指标要求
A.响应时间指标
接口响应时间:
①核心业务接口:P95≤200ms,P99≤500ms;
②普通查询接口:P95≤100ms,P99≤300ms;
③批量处理接口:最大响应时间≤5s。
B.页面加载时间:
①首屏加载时间≤3s(PC端);
②静态资源加载时间≤1s。
C.吞吐量指标(每秒查询率QPS):
①峰值期:核心接口≥500QPS,整体系统≥2000QPS;
②平均:核心接口≥200QPS,整体系统≥1000QPS。
(三)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至少1名研究人员的驻场开发。
2.成交供应商在项目交付后,配合采购人进行监测平台功能测试,确保平台功能模块完整并能够正常使用,直至项目初次验收通过。
3.项目初次验收通过后,成交供应商需提供至少1年的免费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bug修复、系统升级及优化、应急响应和技术咨询等。免费维护和技术支持具体要求如下:
(1)24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其中紧急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非紧急问题应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疑难问题应与采购人协商解决确定解决方案及时限;
(2)保障相关模块7×24小时的可用性、可靠性,保障信息安全;
(3)重大节日安排专人保障;
(4)及时响应并解决采购人提出的各种问题,指导采购人平台操作;
(5)做好数据日常备份,定期监控该平台相关接口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更新和日常维护。
4.成交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项目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验收。
六、知识产权要求
1.项目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文档、专利、源代码等)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采购人所有。
2.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所有与项目有关的程序源代码、设计文档、代码说明文档、操作手册等,所有文档均应为中文文档,并作为验收条件之一。
3.成交供应商需确保所提交的软件、技术及相关文档无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纠纷。如在项目执行期间或交付后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采购人被追究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索全部损失。
七、保密条款
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有义务对采购人提供的科研项目信息以及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外界,除非采购人准许,并且出示书面证明,否则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采购人的任何信息以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保密期限不受本项目期限的限制,在本项目履行完毕后,成交供应商仍应承担保密义务。如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泄密,采购人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违约情况
1.成交供应商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成交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2.成交供应商如未能按时交货且通过初次验收的,每延误1个日历日即扣除合同金额的1%,总扣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扣款金额达到合同金额30%,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3.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采购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成交供应商应书面提交材料与采购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成交供应商延误时间。
4.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5.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免费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过程中,应确保做到及时响应,及时处理。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接到采购人提出的需求后24小时内响应,或未在承诺的合理时间内完成问题处理,每出现一次此类情况,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2%的违约金;若因成交供应商响应或处理不及时,给采购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因故障导致的业务中断损失、数据恢复成本等。若在1年的免费服务期内,累计出现5次响应或处理不及时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除需支付已产生的违约金外,还需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6.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采购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成交供应商应书面提交材料与采购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成交供应商延误时间。
7.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8.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他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九、验收方式
1.项目完成整体研发及测试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要求进行初次验收,并核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文档资料和系统运行情况等材料,形成是否验收通过的结论。
2.若初次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组须向成交供应商说明不合格理由(不合格理由不能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成交供应商须根据不合格理由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采购人再次组织验收,再次执行第1点所述的初次验收流程;再次执行验收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初验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开始为期1年的免费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并配合采购人项目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验收。1年服务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应提供齐全的服务相关文档,采购人组织人员进行最终验收。
十、付款方式
1.第一笔付款:项目初次验收通过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合同总额7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发票等额的费用。
2.第二笔付款:成交供应商配合采购人项目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开具合同总额1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发票等额的费用。
3.第三笔付款:项目终验通过后,成交供应商开具合同总额1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发票等额的费用。
4.如成交供应商逾期提供发票,则采购人相应付款期限顺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现场需求确认
为避免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内容以及平台开发功能需求不明确而导致项目研究周期拖延,供应商需和采购人进行现场需求确认,以下地点时间为供应商统一现场需求确认的地点时间,提前或超出时间,采购人有权不予确认。
地点:泉州市洛江区万虹路20-1号
时间:2025年6月20日8:30-17:00(北京时间)。
现场需求对接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965610919。
十二、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承诺项目申报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的承诺函(格式不限、内容自拟,加盖公章)。
(3)现场需求确认表(需为采购人现场需求对接人确认,供应商加盖公章的原件,见附件1)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2保持一致,需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
2.报价文件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3一致,加盖公章)。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24日09: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201室邮编:350008
3.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591-88700575
4.监督电话:0591-87808884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