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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宁德分院2025年办公设备维护及办公设备耗材、配件采购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4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259


根据我院办公设备维护及办公设备耗材、配件采购需求,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宁德分院和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宁德分院办公设备维护及办公设备耗材、配件采购项目,统一以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宁德分院名义采购。

二、采购预算价、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价:49000元,其中特检宁德分院28000元、锅检宁德分院21000元,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额为准。

服务期限:1年

三、服务地点

省压力管道元件中心(宁德市蕉城区疏港路123号)、后岗办公楼(宁德市万安西路7号)、海富苑活动中心(宁德市蕉城区海富苑A幢401)。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小企业,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允许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参加本次采购。

(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报价应包含安装维修费、运输费、耗材配件费、保修费、开票税费等相关费用。成交供应商报价单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评审方式

参与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应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并接受采购人以最低价法进行评审(以合计报价金额作为评审价格)。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采购人将现场通过摇球的方式随机抽取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自行放弃成交资格、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出现资格不符合的情形导致响应被否决的,剩余合格供应商仍满足三家的,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剩余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重新进行采购。

七、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主要内容

1.服务类。至少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打印机、投影仪、扫描仪、通讯设备、会议室音响设备、智能化设备、弱电设备等维修,提供硬件故障排除、故障配件更换等维修服务。

2.耗材类。至少包括但不限于: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耗材,如硒鼓及其组件、墨盒、粉盒、色带、定影组件、进纸组件等。

3.配件类。至少包括但不限于:鼠标、键盘、网线、交换机、硬盘、U盘等。

(二)设备情况

台式电脑及笔记本电脑130台左右,各类打印设备40台左右,投影仪3台,会议音响设备4套,其他零星办公设备若干。 

(三)服务要求

1.三个服务地点要做到7*24小时上门服务,在接到采购人发出故障申报时,供应商要在0.5小时内响应,1小时到达现场,一般故障4小时内解决,大故障一个工作日内解决,当天不能解决,供应商必须增派技术员协助处理或提供其他备用方案。

2.供应商应有2名以上(含)固定专业技术外勤服务人员服务于本项目,熟悉掌握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工作原理,熟练掌握办公设备的日常故障排除;具备计算机软件硬件、多媒体会议室系统及网络知识,能现场独立进行计算机系统管理和维护。

(四)质量保证

1.供应商所提供的办公设备耗材、配件,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按生产企业或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供应商应保证设备、耗材、配件是全新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生产企业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要求,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耗材、配件在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八、违约责任

(一)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耗材存在质量问题,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相关耗材中标单价3倍的违约金,由采购人从相应货款结算金额中扣除,并无偿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耗材。

(二)报价单中有标注是“原厂原装”产品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原厂原装正品,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不是原厂原装正品,需向采购人支付相关耗材中标单价3倍的违约金,由采购人从相应货款结算金额中扣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予以赔偿。采购人所需的“原厂原装”产品,成交供应商暂时无货无法正常供货的,若采购人可从其他渠道拿到货源,视同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应支付该耗材的费用,同时还应向采购人支付该耗材费用3倍的违约金。

(三)成交供应商若发生以上(一)或(二)项情况,一个月内累计3次,半年内累计6次,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四)成交供应商若无法满足采购文件服务要求,在规定时间无法响应、无法解决故障、无法增派技术员协助处理或提供其他备用方案,一个月内累计3次,半年内累计6次,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五)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关责任。

(六)成交供应商需遵守采购人保密条款,不得将采购人任何信息泄露,如有违规,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

九、验收方式

每台设备维修,均需采购人相关使用负责人验收合格且签字确认方可认定为有效验收。

十、付款方式

维护服务费用按固定费用结算,耗材、配件按实际产生的费用结算,费用分锅、特检按季度分别进行结算(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结算)。成交供应商开具含税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准确无误的发票后采用对公转账方式进行付款。

十一、现场勘察

供应商必须到我院进行现场勘察,评估我院现有机房和网络布线、电话线路、监控、电子屏及其他设备情况,确认有能力完成项目维修维护并接受我院单价最高限价的供应商请进行评估核算报价。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现场勘察后需签署勘察确认表)

1.现场勘察时间:2025年6月26日15:00(北京时间)

2.现场勘察地点:宁德市蕉城区疏港路123号

3.现场勘察联系人:刘先生  

4.联系电话:15006015084

备注:以上现场勘察时间为供应商统一现场勘察时间,提前或超出时间,招标人有权不予勘察现场。

十二、响应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一)资格文件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2)。

3.现场勘察确认表(附件3)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附件4)。

(二)报价文件

1.报价单(附件1)。

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必须包含以上内容,若有缺失或者虚假响应,其该次响应将被否决。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密封在文件袋里(密封的文件袋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响应文件必须写明采购项目名称)。

备注: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采购人先审核供应商资格,如供应商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审阶段。

十三、响应材料递交要求

(一)通过现场送达或采用快递送达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做好响应文件标记。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或否决该次响应。

(二)采用快递寄送响应文件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

十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递交地点:宁德市蕉城区疏港路123号(607室)。

十五、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2025年6月30日10:00(北京时间)。

评审地址:宁德市蕉城区疏港路123号(六楼会议室)。

联系人:章女士    

联系电话:0593-2860600

监督电话:0593-2885708


附件1-4.zip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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