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域名: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公益
扫码关注我们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常规检测设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9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307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因业务开展需要,需采购一批常规检测设备,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投标人资格审查

(一)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需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授权书(原件);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原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8.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9.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常规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标的一览表

(一)项目采购控制总价:128200元(各品目的预算单价作为最高限价,单价报价超过预算单价视为无效报价);


采购包名称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单价(万元)

品目号预算总价(万元)

采购包控制总价(万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常规检测仪器

1

智能无线应变测量系统

1

9.7

9.7

12.82

2

恒磁小一体式磁轭探伤仪

1

2.88

2.88

3

焊剂烘干箱带保温层

1

0.24

0.24

(二)中标人在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并入投标报价内)。

四、评标方式

评标方式:最低评标价法。在相关资质及响应文件符合的前提下,将按照选择同质最低价的原则,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

五、招标内容及要求(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技术指标性能及配置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中提供专项承诺函并承诺在中标后提供所有属于计量范畴的仪器设备的省级或省级以上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首次计量证书,其中本章“技术指标性能要求”中加下划线的参数必须包含在计量证书中。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则视为无效投标。

1.技术指标性能要求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技术指标性能要求(含功能和技术参数)

1

智能无线应变测量系统

①量程范围:不小于±15000με;

②单个传感器节点通道数:不小于4;

③输入模式:支持二线制、三线制、四线制接线,自动切换三线制四分之一桥,半桥,全桥(可选电压激励或电流激励) ;

④最高采样频率:不小于1000SPS ;

⑤分辨率:在±15000με范围内,分辨率不低于±0.5με;

⑥测量精度:测量精度不低于0.1%的测量结果值与±2με之间的较小值;

⑦通讯能力:有效通讯不小于150米可视距离;

⑧电池:内部可充电锂电池;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9小时;

⑨单个传感器节点外观:净重不大于90克;

外观尺寸:不大于60×80×33mm。

2

恒磁小一体式磁轭探伤仪

①锂电池与主机为无绳插拔式连接;

②提升力(任何电量时):≥45N;

③灵敏度(任何电量时):A1-30/100;

④电磁探头重量:≤1.5Kg;

⑤磁极中心间距:最小50mm,最大200mm;

⑥锂电模块重量:≤300g;

⑦白光强度:≥2000Lux;

⑧黑光辐照度:≥6000uW/cm²;

⑨工作暂载率:100% ;

⑩续航时长:≥16h;

⑪电池配备方式:可更换 ;

⑫充电时长:≤8h;

⑬电磁探头体积:≤165×158×45mm;

⑭锂电模块体积:<52×45×86mm。

3

焊剂烘干箱带保温层

①功率≥3.1KW;

②最高温度≥500°C;

③容量≥20kg,保温层容量≥20kg;

④可装棒长≥450mm;

⑤温度均匀性≤15°C;

⑥机身尺寸≥66×40×111cm。

2. 配置要求

品目号

采购标的

配置要求

1

智能无线应变测量系统

①安装螺钉、强力安装磁座、多通道充电器、6个无线应变传感器节点、6个磁座、软件、1个数据网关;

②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卡。

2

恒磁小一体式磁轭探伤仪

①主机1台;

②电池2个;

③充电器1个;

④调脚工具1个;

⑤正斜角1个;

⑥使用说明书、合格证1份;

⑦省级及以上的计量单位计量证书1份;

⑧工具包、仪器箱各1个。

3

焊剂烘干箱带保温层

①带保温层

(二)商务要求

序号

类型

要求

1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日

2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交货条件

到货验收合格后现场交付

4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5

履约验收方式

中标人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货物,所供货物出厂日期和供货时间之差不得大于24个月。其他验收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规定及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

合同支付方式

在规定时间内到货且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个日历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7

履约保证金

不缴纳

8

其他

合同生效后国产货物50个日历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完毕,所交货物须含首次计量证书

(三)安装和调试要求

1.中标人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货物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采购人应提供必需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调试工作顺利进行。

2.安装、调试过程中需要第三方配合的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中标人支付给第三方(如货物的搬运、吊运等);

3.中标人按有关规范进行安装调试,并对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

4.在安装过程中,如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产品损坏,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四)验收要求

1.出厂检验:中标人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应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货物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安装地点。

2.到货验收: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中标人和采购人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签署收货确认书。所有设备必须是原厂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重新更换。

3.性能验收:按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或行业或地方验收规范要求、设备清单及货物的品牌、参数、外观、配件、数量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等进行验收。如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

4.最终验收:采购人将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中标人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使用单位。

5.中标人应对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负责,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及相应的赔偿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所有责任。

(五)技术培训要求

1.中标人须提供所需的安装、调试、操作使用、设备维修等技术培训(现场培训),并提供培训方案。

2.中标人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安装调试后提供现场培训,内容包括:基本理论、实验方法原理、实验操作、软件的使用、仪器维护、安全要点以及其他相关内容并提供详细的培训课程讲义及培训进度计划表。技术培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中标人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且应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

3.中标人在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3至6个月内,应安排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根据采购人要求到现场进行技术答疑。

4.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但不限于以下目录的设备资料一套,其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出厂明细表(装箱单);

(2)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

(3)安装手册、操作手册、维修手册;

(4)使用说明书;

(5)设备安装、调试、维修线路原理图等安装调试资料;

(6)提供原产 地制造商的产品证明;

(7)合同中要求的其它文件资料。

(六)质保期和售后服务

1.质保期: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至少为12个月(技术参数要求中有质保期的按其要求),软件终身升级,在质保期内由原厂进行维保;

2.投标产品在国内须设有维修中心,并有专职的维修工程师,当设备发生任何故障或不能正常运转时,中标人需提供2小时内电话咨询,如故障问题仍无法解决,中标人必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解决问题,故障原因在48小时内无法排除的,则应提供相应的备用货物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使用;

3.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对设备的故障及材料的损坏进行免费修理或更换;对严重影响设备正常运行使用的,必须免费提供备用品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在质保期内,发生故障而维修或更换的设备材料及零部件,其免费保修期必须重新计算;

5.在质保期内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两个月内无法修复,或因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被采购人在验收合格日起半年内累计有五次以上投诉质量方面相关问题等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中标人需负责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货物,更换的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

6.中标人每年提供至少2次的上门维护、保养,平时不定期进行维护。非因操作不当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所有货物在质保期结束前1个月,中标人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与保养。本项涉及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且应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

7.在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为上门保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七)违约责任

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无法按时供货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可协商解决。

2.在签订采购供货合同后,因中标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赔偿金。

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中标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中标人一经发现使用假冒伪劣设备或将订单外包生产,采购人有权立即停止结算一切费用,并纠正中标人的错误行为,直至货物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的相关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八)知识产权

1.投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项目工作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若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害,投标人应进行赔偿。

2.若中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中标人中标资格将被取消;采购人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中标人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若有违约,按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九)其它

1.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2.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

六、投标要求

(一)投标文件必须包含3个部分: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技术商务部分

(1)技术参数要求响应表

(2)配置要求响应表

(3)商务要求响应表

(4)专项承诺函

(5)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3.报价部分

(1)报价一览表

(2)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二)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②技术商务部分、③报价部分三个文件,并装订成册,各自单独装袋密封包装。投标文件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三)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地址。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四)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技术商务审查、报价审查三个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及技术商务响应情况,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则不进入报价评标阶段。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7月1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址:泉州市洛江区万虹路20-1号特检院910检管室

3.开标地点:泉州市洛江区万虹路20-1号特检院9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595-28078891  联系人:潘钰;

监督电话:0595-22518896 联系人:庄舒培。


附件.docx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分享到: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025
培训报名:0591-87843691 作业人员领证窗口:0591-87818105 报检热线:968829 值班电话:0591-88700799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 邮编:350028
闽ICP备05000049号-1 | 闽ICP备05000049号-4 | 闽公网安备:35010402351481 | 技术支持:福州掌控软件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