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省特检院(锅检院)泉州分院需开展复印机租赁服务采购,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省特检院(锅检院)泉州分院复印机租赁服务采购
二、招标控制价
控制单价0.06元/张/台(本项目采用单价控制,投标价超过该单价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总预算:9.6万元,其中锅检3万,特检6.6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需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3.采购人不接受就本项目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四、评标方式
本采购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价格评标阶段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五、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内容
1.自动装订高速复印机4台
名称 |
技术参数 |
租赁地点 |
总数量 |
租赁时间 |
自动装订复印机 |
(1)设备类型:高速黑白复印机; |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288号质监大楼 |
1台 |
2025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共计12个月) |
泉州市洛江万虹路20-1号国家机器人检测中心办公大楼 |
1台 |
2025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共计12个月) |
||
2台 |
2025年11月1日-2026年5月31日(共计7个月) |
2.中速复印机租赁6台
中速黑白复印机 |
(1)设备类型:中速黑白复印机; |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288号质监大楼5-6层 |
2台 |
2025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共计12个月) |
泉州市洛江万虹路20-1号国家机器人检测中心办公大楼 |
4台 |
2025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共计12个月) |
(二)租赁服务要求
1.中标人在租赁合同期内应负责所租复印机的免费保养和维修,保养和维修所需耗材、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如遇设备故障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方通知的半个小时内到场维修,并在4个小时内修复并使复印机恢复工作。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修复的,中标人应提供同等参数要求或以上的备用机替换,不得影响招标方正常办公使用。
3.中标人应每月至少进行二次设备保养,保证复印机使用质量,确保不发生因废粉满、配件寿命到期等非机械故障导致的停机。
4.中标人应免费提供设备使用所需零部件、耗材等(不包含打印纸、自动装订针),并且保证为原厂原装,不得使用代用耗材。
5.中标单位需为此项目配备固定的专业维护人员。
六、验收方式
1.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设备送至指定办公地点,并在招标方指定位置安装调试完成。由招标方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并试打,确定中标人提供的设备是否符合要求,若设备不符合招标要求或打印效果不能符合需求的,中标人应重新提供设备,直至符合全部要求。
2.双方每季度根据复印机计数功能确定本季度使用量,并在使用张数确认单签字确认。
七、违约情况
1.中标人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中标人如未能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符合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设备,每延误1个日历日即扣除合同金额的0.5%,总扣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如扣款金额达到合同金额10%,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3.存在招标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设备提供延误的,中标人应书面提交材料与招标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中标人延误时间。
4.在提供租赁服务过程中,如出现未按要求对设备进行保养、遇设备故障未及时响应、未及时提供备用机替换使用等不符合服务要求等违约情况,中标人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若出现三次及以上违约情况,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责,中标方需赔偿相应损失。
八、付款方式
本一季度一结,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额为准。双方在使用张数确认单签字确认后,由中标人开具相应的增值专用税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准确无误的发票后20个工作日采用对公转账方式进行付款。合同期内中标人在配送过程中应及时统计未结算的合同金额,若累计配送金额达到采购控制价,应立即停止供货,并及时反馈采购人。若造成超额配送,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九、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及要求
(一)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需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予以废标处理。
(二)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致,加盖公章)。
(三)投标文件要求
1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需要单独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相应的类别。(未单独封装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完好,以防在传递过程中被拆开或损坏。
3.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日期等基本信息。
注:未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投标材料作废。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29日10: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洛江区万虹路20-1号国家机器人中心919办公室
3.联系人:董女士,联系电话:0595-22560557
4.监督电话:0595-22518896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作废标处理。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