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采购人)日常工作需求,需采购2025年度办公设备维护及办公设备耗材、配件,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
省特检院(锅检院)2025年度办公设备维护服务及办公设备耗材、配件采购项目。
二、项目控制价
28万元(其中特检13.5万、锅检14.5万,结算以采购人工作中实际产生的需求数量(内容)为准。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在配送过程中应及时统计未结算的合同金额,若累计配送金额达到招标控制价,应立即停止供货,并及时反馈采购人。若造成超额配送,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需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3.采购人不接受就本项目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四、评标方式
参与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应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并接受采购人以最低价法进行评审。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采购人将现场通过摇球的方式随机抽取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自行放弃成交资格、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出现资格不符合的情形导致响应被否决的,剩余合格供应商仍满足三家的,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剩余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重新进行采购。
备注: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评审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审阶段,采购人先审核供应商资格,如供应商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审阶段。
2.如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一经发现,其本次响应将被否决;同时,采购人将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不接受相关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五、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主要内容
1.服务类。至少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打印机、投影仪、扫描仪、通讯设备、会议室音响设备、智能化设备、弱电设备等维修,提供硬件故障排除、故障配件更换等维修服务。
2.耗材类。至少包括但不限于: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耗材,如硒鼓及其组件、墨盒、粉盒、色带、定影组件、载体、感光鼓等。
3.配件类。至少包括但不限于:鼠标、键盘、网线、水晶头、交换机接口、硬盘、U盘、光盘等。
(二)具体数量
以采购人工作中实际产生的需求为准(报价单中的数量为采购人根据上一年度数量结合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的预估,仅用于投标报价,不作为结算依据)。
(三)服务地点
1.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金山大楼办公区(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
2.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北环中路45号办公区;
3.省特检院连江基地(福州市连江县)。
(四)服务要求
1.为及时响应叫修及服务,供应商必须设立7*24小时值守的维修电话,指定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日每日驻点时间不得低于4个工作小时,接受规定时间内的维修服务要求和技术支持响应,能在1个小时内响应服务,一般故障4小时内解决,大故障一个工作日内解决,若当天不能解决,供应商必须增派技术员协助处理或提供其他备用方案。
2.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熟悉掌握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工作原理,熟练掌握办公设备的日常故障排除;
(2)具备计算机软件硬件、多媒体会议室系统及网络知识,能现场独立进行计算机系统管理和维护。
(五)违约责任
1.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耗材存在质量问题,在30日内(含30日)累计有3次及以上部门投诉产品质量差并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相关耗材中标单价3倍的违约金,由采购人从相应货款结算金额中扣除,并无偿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耗材;
2.180日内(含180日)累计有6次及以上部门投诉产品质量差并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相关耗材中标单价5倍的违约金,由采购人从相应货款结算金额中扣除,并无偿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耗材;
3.报价单中有标注是“原装”产品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原装正品,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不是原装正品,需向采购人支付相关耗材中标单价10倍的违约金,由采购人从相应货款结算金额中扣除,采购人视成交供应商整改情况,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予以赔偿。采购人所需的“原装”产品,成交供应商暂时无货无法正常供货的,若采购人可从其他渠道拿到货源,视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应支付该耗材的费用,同时还应向采购人支付该耗材费用3倍的违约金。
4.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或售后服务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成交供应商还需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关责任;
5.成交供应商作为采购人该项目服务供应商,需遵守采购人保密条款,不得将采购人任何一台电脑中的信息泄露,如有违规,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
(六)报价要求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报价文件(报价表格式、项目等必须与附件一致)进行单价报价及总价报价,所有报价是投标配件、耗材、服务最终验收合格的价格,包括配件、耗材、设备维修服务的成本费、运费、保修期内的维修费、送修往返费用,合理利润和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
六、质量保证
1.供应商所提供的办公设备耗材、配件,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按生产企业或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供应商应保证设备、耗材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企业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要求,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耗材在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七、验收方式
1.交货后成交供应商申请验收,采购人组织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是否通过的结论;
2.若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采购人须向成交供应商说明不合格理由(不合格理由不能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成交供应商须根据不合格理由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再次执行第1点所述的验收流程;再次执行验收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八、付款方式
根据采购人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实际需求进行结算,按月支付。通过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实际支付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准确无误的发票后1个月内支付货款。
九、响应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需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该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需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3一致,加盖公章)。
十、现场响应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09: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201室邮编:350008
3.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591-88700575
4.监督电话:0591-87808884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报价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报价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作废标处理。
附件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docx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